你好。
我有天津户口,我妻子是重庆户口,在天津市登记结婚。
我二人现在在北京工作,并且打算在北京产子。
我已咨询北京当地的居委会,他们说需要回原籍地办理准生证。
请问我如何在天津办理准生证呢?办理准生证都需要什么手续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按照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按照《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一方本市户籍,一方外省市户籍,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本市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胎证明,妊娠诊断证明,外省市方户籍地乡镇街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等。如仍有需要,请拨打12356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