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家一亲属系多年前被认定农村五保户,年初,镇政府通知,该亲属已经属于《天津市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中五保户建房范畴。上边年,我们应镇、村两级领导要求,以自筹经费、先行垫资的方式,为该亲属建设住房一套,房屋建成后,民政有关人员也对房屋进行验收检查。因垫付的5万余元资金系我家借贷而来,拖延至今已令生活捉襟见肘。如今,房屋建成已有半年,政府应允的补助经费什么时候能够发到我们手中?
另外,《方案》中同时提及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前期也有镇政府人员到家中拍照取证,但被批准与否无从查询。请问,有关文件是否已经公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建委回复如下:危房改造名单已通过村镇进行了公示。危房改造补助经费正在紧张的申请当中,请您耐心等待。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