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底收到通知交房入住,自住房验收时发现的问题至今没能解决。另外5号楼公用楼门变形,电梯内显示损坏,外显示不亮等诸多公用设施应该有谁来验收,如问题没在保修期内处理,将来是否由业主出钱修理。物业公司应该负起责任,请转告相关部门处理。
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