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您好:我是苗街的村民,08年因离婚带着孩子在娘家暂住,盼着苗街拆迁娘俩能分得60平米的平价房好有个自己的住房,我去村委会和镇里去问,他们说有房的换房,没房得就没房,你们当领导的都住着楼房,就忍心看着我们没有房住。希望区领导多为我们困难无房户考虑考虑,能给我们满意的回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按照《军粮城示范镇一期北区拆迁还迁政策问答》中,户口在本村,没有房屋(住宅)的户,不具备选 、购房资格。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