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2014年11月26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反映地进行检查。经查:该单位全称名为天津海澜危废品综合利用处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酸处理,该单位已办理了环保手续。废酸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气处理设备正在运行,现场未发现环保违法行为。区环保局监测执法人员于2014年5月、7月、10月和11月分别对该单位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2014年5月9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4个点位进行酸味(氯化氢)废气监测,每个点位监测3次。监测结果为:每个点位的平均值为A:0.036mg/m³,B:0.071mg/m³,C:0.073mg/m³,D:0.081mg/m³。4个点位平均数值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限值0.2 mg/m³的标准。2014年7月11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4个点位进行酸味(氯化氢)废气监测,每个点位监测3次。监测结果为:每个点位的平均值为A:0.057mg/m³,B:0.165mg/m³, C:0.145mg/m³, D:0.124mg/m³。4个点位平均数值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限值0.2 mg/m³的标准。2014年10月31日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对该单位4个点位进行了氯化氢和硫酸雾项目的监测。监测结果为:硫酸雾A:0.047mg/m³,B:0.055mg/m³, C:0.055mg/m³, D:0.049mg/m³。氯化氢A: 0.061mg/m³,B:0.098mg/m³, C:0.106mg/m³, D:0.102mg/m³.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硫酸雾的限值1.2 mg/m³和氯化氢0.2 mg/m³的标准。2014年11月3日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对该单位4个点位进行了氯化氢和硫酸雾项目的监测。监测结果为:硫酸雾A:0.057mg/m³,B:0.065mg/m³, C:0.068mg/m³, D:0.073mg/m³。氯化氢A: 0.054mg/m³,B:0.102mg/m³, C:0.084mg/m³, D:0.091mg/m³.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硫酸雾的限值1.2 mg/m³和氯化氢0.2 mg/m³的标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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