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区政府领导:
您好!我于2013年10月13日购买了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旷世新城小区4号楼B1户型(89.7㎡)商品住宅房一套,前不久同小区5号楼业主发现楼内消防栓设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经政民零距离反映,已拆除重装。部分4号楼业主去看本楼,发现存在同样问题。
4号楼为一梯四户设计,合同上的设计图纸并没有将消防栓设计在01和04住户的入户门后(有合同图纸为证,详见附件1图片),开发商擅自变更了设计并未告知业主,且此变更对业主及其家庭的安全影响极大,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人身安全甚至是生命安全。具体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如下:
1、消防栓的玻璃易碎且边角极为锋利,如有业主出入不慎撞到外挂的消防栓上,轻则划破伤口,重则头破血流;并且04住户门口的消防栓正对电梯门,加之楼道空间狭窄,每层每户业主均受影响,详见附件2图片;
2、一旦楼内着火,消防栓接上消防水带后,将导致此户型的入户门无法完全打开,延误逃生时机,安全隐患重大,详见附件3图片;
3、同一个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小区,1、2、3号楼都是内嵌式消防栓,唯独我们4号楼的消防栓为外挂式设计,因此有理由相信是开发商私改设计所为。
鉴于以上重大安全隐患与问题,我们业主代表多次去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建议将消火栓挪至原设计位置,但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的搪塞我们,答复说这样设计不影响消防逃生,并且装了门吸不会将消防栓玻璃撞碎,对我们的建议充耳不闻,不顾居民的生命安全。
我们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无奈麻烦区政府领导再次关注旷世新城的消防栓问题,恳请领导为百姓着想,主持公道,本人代表4号楼内全体104户业主感谢区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处理此事。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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