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购买了珑著小区的一套住房,按合同规定2014年9月30日交房,如期我们接到了收房通知书,要求十一期间办理收房事宜。我们在收房时,发现小区无准入证,当时我们拒绝收房,物业只是简单的登记了姓名电话等信息,现在过了一个半月了,开发商方面未有任何回应,询问后只是回复没有准入证,不知道什么时候办下来。我们想知道,第一,准入证为什么办理不下来,是小区质量有问题还是怎么的,什么时候能办理下来,第二,按合同怎样赔付业主,因为合同规定,交房时满足入住条件,没有准入证就是不符合的。第三,天津市规定新房两年内,不能停暖,我们没收房,暖气费应该怎样计算。
请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解答,谢谢,这是全体未收房业主的心声。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收到文件后,区开发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现说明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珑著项目相关负责人已于11月21人与您进行了当面沟通,并一一给予了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