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小区居民,昨天下班回家发现小区46号楼2门1楼的住户,在马路便道上紧贴小区主路开始用铁板,搭建小屋,占用了居民的公共用地,而且小区马路本来就不宽,给居民出行造成了很大不便,希望有关部门赶紧予以拆除,要不然大家都私搭乱盖小区就不成样子了,希望赶快拆除。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天穆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容办对此事调查处理。
经查,方舟小区46号楼2门1楼确存在违法搭建小院问题。目前,镇政府已派执法人员对方舟小区46号楼2门1楼私搭小院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天穆镇政府
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