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河西区小海地小二楼还迁住房兰江新苑在全额收取采暖费后,因为入住业主较少,白天低温供暖,夜晚根本不供暖。
找到物业,物业不管,让找维修暖气的师傅,维修暖气的师傅说白天能正常取暖,证明暖气没有问题,互相推诿。
拨打很多职能部门电话,告知新建住宅小区,关于供暖的全部问题,两年内只能找开发商,且没有监督部门对问题解决进度及结果进行监督,请问这个问题谁来负责,谁来解决。百姓的权益谁来维护。
如果真的因为入住率低,减少供暖,请退换我们部门取暖费。烦请相关领导核实解决。
尊敬的李淼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与供热部门了解到您所在小区属于新房前两年的保修期内,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中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