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消费者,在2011年6月26日向当时的瑷珊美容院缴纳5980费用用于做面部和身体美容项目,一直到今年的9月15日,在面部护理还剩25次,身体护理还剩10次的情况下,该院工作人员王秀英和老板尹淑霞以重新装修成本提高并且改换加盟商为由多次劝说我再加几千至几万转成新的美容护理项目,他们这样做就是变相圈钱的行为会使消费者在他们这里越陷越深,本人不能认可,希望把以前没做完的项目继续做完,在协商多次的情况下,不能达成一致,并且该美容院老板说没做完的也不能再作了,退钱绝对不可能,你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她见得多了,态度极为嚣张,本人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才请消费者协会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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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已登记,并交由辖区处理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