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同志您好:
我咨询的问题是:2014年冬季商业用房取暖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相关面积及房间高度如何界定。
谢谢!!
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调整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3]1135号)自2013年11月4日起,每供热期非居民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36元调整为40元。 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建公用〔2011〕22号)第七条 非居民住宅计费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超高部位按建筑面积乘以层高系数计算,其中层高系数为层高除以3.5米。特殊房型和部位或对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