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7月23日,像单位申报工伤旧伤复发,7月29日在天津市公安医院做的诊断证明,8月中旬在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局做的鉴定旧伤复发。9月中旬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本人单位协助办理人员,拿着劳动局出具的这几份鉴定书去社保,社保说,没接触过残疾军人旧伤复发这一类的,要去咨询上级部门,过了一周左右,单位通知我,还需要去劳动局做一个等级鉴定,然后我准备好材料给单位办理人员送去。2014年11月14日,单位通知2014年11月18日,下午两点去劳动局做等级鉴定。
有几个问题,要问一下您。
在职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看病要等半年或者更长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为什么没有。前期等待无法正常工作,单位不给全工资,后期看病时间,也要自己承担?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林洪鑫同志:
您好。有关在职残疾军人的相关政策,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