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10.30开始执行了新契税政策,普通唯一住房144平米以下按1.5%征收。我们在河东区先卖后买改善房一套,11.3签订了买房协议,但是由于当时之前卖的房子虽然已经过户,但还没有销户,所以买房协议上打的是3%契税。但是等我们买房过户的时候,肯定是完成销户了,也就是唯一住房了。我们咨询了地税局,说只要从房管局开来唯一住房证明,就可以凭契税票来办理退税。但是房管局说他们知道是唯一住房,但是开不了这个唯一住房证明,原因是没有这个部门也没有这个格式。恳请您帮助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办理呢?
刘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