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经查,青城楼小区为复印机研究所的家属院,其产权单位为复印研究所,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时,经与复印研究所协商,在改造完毕后将小区的车棚连同管理工作移交于昱振物业公司,同时,根据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对旧楼改造的小区,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以下三种模式1、社会化服务公司实施管理的模式。2、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模式。3、居委会牵头组织旧楼区居民自治管理。青城楼小区作为2014年旧楼改造的小区,街道根据其情况选择了社会化服务公司实施管理的模式,同时,文件还规定对停放机动车辆的小区,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小区内共用场地和道路规划划定机动车辆停车位。机动车辆停放人应当向管理服务单位缴纳机动车辆现场占用费,所得收益全部用于管理服务费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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