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
我是东丽区军粮城示范镇的还迁居民,工作在开发区西区,缴纳住房公积金应该有7-8年时间。
去年还迁时因面积等问题支付了一笔房款,因积蓄有限,向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
刚刚看到您有回复一位梅厂网友的相关问题,但是是电话联络的,我没办法看到具体如何操作,所以是否能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我的这种情况该如何提取公积金。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您电话沟通,已将相关政策与您进行解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