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昨天在北方网上咨询了关于2012年10份在开发区农行停缴住房公积金按照政策现在已经可以提取了的相关问题,现在给方给出了的答复如下:农行,按照政策我们在和建行移交手续,我们这里所有事项都停止了。建行,我们只和农行交接一直在缴费的这部分,2012年停缴的不在移交范围内。住委会,按照政策2012年停缴的不在移交这部分当中,移交的这部分2015年2月份可以继续办理,但是2012年停缴的政策里没有提及。
我听完上述回复觉得我们这个还不如移交的那部分人群,至少还能有政策支持有办理日期,我们这些之前离职的,原本就不可能提前知道这些政策,因为没有人会没事去农行也好建行也好的地方去遛弯,去看所谓的粘贴出来的通知,更何况现在政策出来了竟然没有这部分人解决方式,在这里我想问下相关领导,作为政府公职人员在研究制定一项政策时不需要全方位考虑么,或者是说一项新的政策出台后所有相关部分之间没有联系么,希望领导能即使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解决实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