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能看到无助市民的留言,我是09年买的第六大道俊东公寓的二手房,当时不知是商业住宅,多花好多税,现在孩子在和平区上小学,打算卖掉该房,从邻居得知开发商12年时给部分业主将房屋产权性质改为普通住宅,当我拿产权证去房管局办时,工作人员说,我买的二手房改不了性质,我觉得非常不合理,同一栋楼两种产权性质,严重损害了部分业主的权益,希望房管局给个解决方案。
尊敬的送继冲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区房管局表示派人员与您联系,就相关政策进行解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