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孩子于2014年10月13日上午在北辰区瑞景幼儿园上室外课时鼻子受伤,通过监控视频查看为另外一名小朋友推倒活动器具砸伤鼻梁,鼻梁淤青且肿大,幼儿园领导和老师没能重视且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检查,而是在放学的时候给接送孩子的姥爷说明的被砸原因,而作为孩子监护人的我们是在下班到家后才得知,于次日经医院CT检查为鼻骨骨折且轻微错位。由于家中老人年岁过大,为了避免孩子再次碰到骨折位置,妻子请假11天在家照顾孩子。待鼻子消肿经多次复查后医生说养3个月后鼻骨就会自己长直,才松了口气。后期跟幼儿园发面申请损害补偿(医疗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瑞景幼儿园园长称幼儿园自身不存在过错,谁都没有过错,老师尽职尽责,只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和1000元营养费,如果不认可,就走法律程序吧!不给人说话的机会,一口咬死:不认可,就走法律程序吧。这样咄咄逼人的做事方法,让你不想打官司都不行。现在家家都是双职工,打官司费心费力费钱,可是想要个说法就得走法律程序。作为受害者真是有苦难言,只知受苦,却不知如何申诉!
请求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予以重视,帮忙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关于“孩子鼻子在幼儿园砸伤,幼儿园称自身没过错”的投诉,经过多方了解情况和与瑞景幼儿园主要领导沟通,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10月13日,幼儿在户外活动,两幼儿玩耍时碰了一幼儿鼻梁,事情发生后,教师发现孩子鼻梁有点红。将事情经过告诉了接孩子的姥爷,晚上,老师再次向家长讲明了事情经过,也询问了是否需要到医院检查,家长说等明天再看一看。转天早晨,老师又打电话询问孩子情况,表明带孩子到医院检查一下。家长说孩子还在睡觉,等醒来后再看一看。后来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检查了。后期,园方陪同家长一起到医院取报告、复查。园领导和老师去家中看望了孩子。现在孩子正在恢复过程中,幼儿园领导和教师对孩子表示同情,负责孩子的医药费、交通费和适当的营养费,对家长的付出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避免事故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