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离异,带着一个5岁半的孩子,去年8月份在东丽湖万科城购买的可以给蓝印户口的房子,为了孩子可以上学才购买的,原籍已经没有亲人,买房前询问过学校和售楼处,说拿着购房合同就可以到东丽区实验小学东丽湖校区报名上学,可是今年在预约报名的时候,学校要求要家长一年的社保证明,我在天津刚刚找到工作不可能有一年的社保证明啊!学校死活就是不给预约!我的孩子明年适龄,我该怎么办啊,教育局小教科说没有社保就是不行,我跟孩子的蓝印户口要2015年的8月到9月才能办下来,到时候也过了正式报名时间了,我问过售楼处、居委会,说以前都是拿购房合同就能上学,现在我的孩子快要没学上了我很着急,希望政府部门想想办法啊,我不想去上访,求你们给我的孩子学上!谢谢你们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教委关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接受义务教育的办法》第四条规定和东丽区2015年入小学一年级预定登记办法,目前确定在“社保”一条不符合规定,但鉴于蓝印户口马上办下来,做为特殊案例是可以考虑先行预约记录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