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天穆镇政府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自2011年起,普同里小区居民的居住证明、死亡证明、医保购药证明、残疾人管理及困难居民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等居民事务一直由辽河园居委会代为办理。
2、2014年7月普同里2-4号楼居民代表前来居委会反应小区生活垃圾8月起将无人清运,希望居委会联系清运单位解决生活垃圾清运问题。
居委会十分重视此情况,积极从中协调。普同里小区多为公产房,居民从未交过清洁费,此小区生活垃圾之前一直由河北区铁东路房管站委托河北区建昌道清洁队清运,建昌道清洁队以工作人员有限管理片区过大为由,截至7月底不再清运普同里垃圾。因普同里2-4号楼楼间通道狭窄,不易清扫且清运成本高,无人愿意接管小区垃圾清运工作。我居委会多次同居民代表商议此事,并联系天穆镇清洁队三方开会共同商洽,最终统一意见2-4号楼每户每月缴纳5元清洁费,因清运成本高其余不足费用由天穆镇政府负担。8月初,天穆镇清洁队彻底清理了前期堆积的垃圾,并做了投放鼠药和灭菌工作,开始普同里垃圾试清运工作。9月中旬,清洁队开始收取清洁费,仅有4号楼同意缴纳清洁费,而2、3号楼居民推翻了前期三方会议决定,拒不缴纳清洁费,在收费过程中甚至出现过激行为并表示垃圾扔在公路垃圾箱自然有人清理。至今天穆镇清洁队仍在清理居民投放在马路边的垃圾。
自接到您反映的问题,社区居委会第一时间同您取得联系,向您解释事情原委后,您表示因平时上班所以很多事情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天穆镇政府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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