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报纸说供暖时间是从11月1日—3月31日,是这样的吗?要是供热单位不按照上面的日子供暖,能证明他是不对的吗?那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供热办非常重视,按照天津市供热管理规划,水木天成小区归属顺通热力公司为社会供热单位。根据供热管理规定供热时间是从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一个供热采暖期,市政府根据天气变化,做出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区供热办根据市供热办下发的文件通知提前预热或延期供热,让百姓温暖过冬。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