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10月9日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政策精神,10月9日以后交纳的担保费可以全额退还,我是9月23日交的担保费,但是10月27日才批下的公积金贷款,因为10月20日银行才把件送到公积金中心,也就是说担保公司对我贷款的担保业务在10月9日还没开始,为什么不能退还我的担保费呢,担保费交了,可是我是在10月9日后申请的贷款,不可以退吗?望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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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