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东升里小区的一户居民,我们在前年由于不用这套房子当时办理了停止供热,今年初又住了,由于快缴纳暖气费了,我问了下他们供热暖气费的事情,他们说我这是报停状态,应该在9月底之前让他们开通才能在今年使用,现在在开通就开通不了了。说他们的维修师傅忙,肯定不能给我开通了。难道让我们这个冬天挨冻度过?而且当初办理停止供热的时候他们也没说再用的时候得在9月底之前开通才能用。
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建公用(2010)1125号]第三条明确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且在供热合同中也已明确停复热日期。一般来说,供热单位从每年的10月份开始,对供热管网及供热设施进行打压试水和水力平衡调试工作,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且供热系统是一个封闭运行的系统,如果在供热单位对管网和供热设施进行打压试水和调试期间暂停和恢复用热,是会影响到整体供热工作的。因此,根据条例规定及实际情况,如逾期,确实无法再办理停复热手续,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