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津市某医院皮肤科就医,所取药品为该医院代煎的中草药,但服用半年后,发现了大量应用激素的并发症,但医院方面告知所用药物均为草药不含任何西药成分···本人想请求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科室对所取药品给予检验,看是否含有大量激素添加成份。但遭到该局拒绝,并拒绝告知相关检验程序,并且说,该局不接待消费者个人。本人想请问,到底到哪里才能够检验药品成份,维护本人相关权益,本人愿负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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