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滨海新区户籍,现在山东工作,购首套房,需要回天津开无房证明。请好了假回天津来开,行政服务大厅的办事人员说,开,可以,但是需要下个星期再回来拿证明。反复就这一句话,不说明原因,也不听我的实际情况。
请问1,我的资料带的齐全,核实资料并且开张纸质的证明,你们的办事效率是需要一个星期才能办完?
2,天津山东来回需要一个星期,跑两次,这样的折腾法,是你们行政服务为民办事的宗旨?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10-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办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滨海新区规国局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该局表示您于2014年10月20日到该局申请办理无房证明。根据《关于本市户籍居民在外地购房需要出具产权登记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地权【2011】414号)和《天津市国有土地房地权属登记簿查询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地权【2012】307号)文件规定,本市居民因在外省市购房,需要购房人查询其在天津市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状况并出具有关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户籍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该局于2011年11月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对经查询在我市范围内确无房屋所有权登记记录的本市居民出具该购房人在查询时点时我市无房屋所有权登记记录证明,并且此证明仅限于本市户籍居民在外地购房使用。我局在受理该申请的同时已将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告知。
另据该局核实,该查询证明已出,您至今未领取。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