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陈宁: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教育局非常重视,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红桥教育事业的关注和厚爱。现就涉及问题答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是青少年会员,青少年会员是特殊的个人会员,其会费数额不限,按自愿原则交纳,由学校红十字会收缴。区教育局10月13日接到区红十字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向中小学部署了会费收缴工作,要求自愿入会的会员每人交纳2015年度会费5元。新村小学根据《通知》精神,于2014年10月20日开始进行此项工作。学校先向全体班主任传达了文件精神,工作意义和红十字会的相关要求,并要求班主任做到:一是将此项工作与学生传达讲清,二是坚持自愿的原则,三是按照上级要求由学生自愿上交5元钱。学生们是在知晓的情况下自愿交纳会费,没有不交费需要到校说明情况的现象。目前学校的会费交纳情况是:全校40个班集体,各班会员人数12-35人不等,由此可以看出学校不是要求学生必须参加,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参加。家长您的想法是否由于孩子没有与您讲清而造成的误解。如果您不同意孩子参加红十字会活动,可以找班主任退费。或者留下您的联络方式,我们帮您联系退费事宜,满足您的诉求。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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