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 2014年10月10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治理长途客运车辆站外上客及取缔非法长途客运站点专项工作会议,并决定在宣传、通告、签承诺的基础上,从10月21日开始在全市区域内对站外上客、非法客运站点等违规行为,坚决采取停运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此项工作是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两部门共同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意见》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开展的一次专项治理工作。其根本在于进一步强化全市长途客运行业安保工作,规范道路客运市场运营秩序,确保道路客运车辆安全运营和长途客运安保防范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天津至静海大巴属于长途客运车辆,不是城市公交汽车。此次治理专项工作针对道路长途客运行业的所有运营车辆,既包括本市客运车辆,也包括外埠途津、进津客运车辆。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运营行为必须予以规范,任何安全生产隐患和安保防范漏洞必须予以治理。天津至静海的长途客运车辆也不例外。
三、长途客运车辆运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依法依规经营。按照相关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路线,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天津至静海的长途客运车辆的许可为直达班车,是“点对点”运输,依法依规经营是道路客运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四、长途客运不是城市公交。治理长途客运工作,规范长途客运车辆的经营行为。可能给部分群众的出行带来不便,请将理解。为了安全生产,为了安保防范,为了群众出行安全,选乘长途客运出行的居民请到客运站乘车,客运站有健全的安检措施、齐备的售票与候车设备、准确的发车班次信息以及良好的站务服务。
五、按照价格管理规定,长途客运票价执行政府指导价,公交票价执行政府定价。天津至静海的票价是按照市物价规定经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票价,符合相关规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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