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上国际城的业主,十月一刚刚收房,已经向物业缴纳每平米2.3的物业费,装修垃圾清运费700多元,装修押金2000,物业还收取了取暖费,说是替供热公司代收,请问物业有权利强制我们缴纳取暖费给他们吗?另外我们业主运送装修材料进小区要先办装修许可证,缴费200,不交钱,车就开不进来,保安不抬竿,这种收费是合法的吗?怎么感觉像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呢,相关部门能不能管一管他们乱收费的行为,给我们广大业主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另外据说我们属于华新街道办事处,街道到底什么时候能够成立,我们要有自己的居委会才可以成立业委会,现在被物业欺负成什么样了业主,请政府帮我们想想办法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0月23日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