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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 2014-10-15 10:35
 标题:田园小区街道下属物业收费问题应合法透明
内容:

    领导好:

    我们是田园小区居民,小区整修后,由街道下属家洁辉物业进驻管理,大家表示欢迎,但是我们对普东街办事处的做法表示疑惑和不满!

    1.根据天津市旧楼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意见规定,进驻物业公司大家表示赞成,但是进驻的物业是街道办事处关系人成立,挂靠在一家在红桥区注册的家洁辉公司名下,进驻的第一件事就是贴出告示收停车费和物业费敛财,居民不是不交,是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进驻规定公示所工商执照,税务登记,收费行政许可等相关证明手续,至今不能提供收费发票,甚至连公章都没有!收费用途也不能说明去向,居民要求签订物业合同和停车收费合同,明确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但是街道和物业一直拿不出来!找到街道片面的说已经公示了,但是居民都没看到,贴的没有加盖公章的收费告示只提到收费,这叫公示吗?

    2.既然街道的物业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敛财,那么大家想问,田园小区一期开发商所建设的配套公建两层小楼共计二百多平米,近两年被街道办事处路居委会抢占,甚至出租牟利,没有给居民任何房租!近日经过居民到房管局查询档案和咨询律师得知,该处建筑是配套设施产权为大家所有,街道这些年给过大家房租吗?商品社会市场经济,谈钱不伤感情!大家有权起诉要回公建两层小楼出租盈利后用来管理小区!

    就以上两个问题请领导彻底调查一下不要随意回复,昨天物业又贴出告示,这回不提交多少钱,只是让大家缴费!目前的状况没有,发票,大家不是不交!要收物业费停车费可以,但是请尽快公示物业相关资质,不是贴一张收费告示就是公示了!收费必须签订物业和停车服务合同,开具发票,这样才合法!你们懂的!

回复部门:北辰区   回复时间:2014-10-16 16: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投诉“田园小区街道下属物业收费问题应合法透明”。 经普东街调查现实情况,现将您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1,田园小区为2014年旧楼区改造小区,依据天津市北辰区旧楼区后期管理相关规定,该小区旧楼区管理委员会与天津市家洁辉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该公司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且在进驻之前进行了公示,居民可以到物业办公室或居委会进行查询。

    2,依据居委会组织法成立居委会,为全体社区居民服务,办公用房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0月16日上午11:00街办事处工作人员与您(电话:13752737414)联系,电话关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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