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港油田港西新城的居民,港西新城房屋已于2013年12月正式办理了交房手续,可是现在普丰房地产公司至今未发放房产证、住房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根据规定期房应该在交房90天内办理房产证。
咨询普丰公司说15年才可以办理房产证,我认为普丰公司是不负责任的。请新区相关领导予以答复,谢谢!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10-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港西新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交房后360天,目前未到约定时间。由于港西新城涉及六个小区、7500户,资料较多,政府测绘环节用时较长,目前普丰房地产公司已将房屋初始登记材料上报滨海新区房管局,待审核后,批至滨海房屋交易所,即可制证。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