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6月7日选房入住华明家园紫园2号楼4门502并签订供热合同,按道理应从2012年底开始缴纳供暖费,但当年去供热站交费时却被告知要我补缴2011年至2012年冬季,也就是我选房前一年的供暖费,并拒绝收取当年供热费。随后我年年交费都碰钉子,通过供热站和向华明街相关部门反映始终不能解决,直至前不久供热站强制停止供暖,才不得不缴纳了本不应该由我承担的这笔费用。就这一问题我于9月19日通过“政民零距离”向东丽区政府反映,东丽区政府9月25日对该问题予以答复并通过供热部门向我解释相关政策,大意是经调查“2011年供热问题仍由开发商负责期内,因此供热站并没有多收用户费用”。对这个答复我非常不满意。供热站的确没有多收我的供暖费,这笔费用我是替华明街或是开发商交了,开发商又是谁,是宅基地换房项目建设单位,我选房之前一年的供暖费理应由他们缴纳。我想通过“政民零距离”帮我协调解决问题,并不是单纯的澄清到底是谁多收了我供暖费。简单的一句“供热站并没有多收用户费用”的答复就敷衍了我,无法令人满意。实际上在华明街类似我这样被强制性收费的住户还有很多,希望政府抓紧研究,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相关负责人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向您解释相关政策。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