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从老家回来从天津站乘坐186路公交车回到大港区,一个人带了两件行李。竟然让投币三个人的车费,解释说两个行李加一个人的!如果一件行李就要收两个人的乘车费用!本来就是公交车,而且不管是公交车还是远郊车还是长途车没有说带行李就要多收一个人的乘车费用啊!不知道是不是只186路的收费通过了国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定价规定;还是说是司机们额外奖金的收入,不合法、不合规定的收费!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对此种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为盼及时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10月16日
您好!经我委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每名乘客携带物品重量超过二十公斤,应购同程票一张,重量超过二十五公斤,不准乘车。每名乘客携带物品的体积超过0.06立方米,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超过0.12立方米,不准乘车。每名乘客携带行李物品的长度.超过1.5米,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的长度超过1.8米,不准乘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您可向公交企业投诉。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