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贺伟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价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区物价局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国环供热站(天津国环置业有限公司)收取业主热水表修理费用的问题,现将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商品房产权界定及商品房管理条例等规定,水、电、气、暖等表(含表)以内的设施设备,由房屋产权人所有。从业主拿到钥匙起,两年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或生产商)负责修理或更换,二年后出现问题,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个人负担;新更换或修理后的热水表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业主承担。
您反映国环置业有限公司供热站,收取热水表修理费50元之事,经我们调查了解,是由供热站为热水表生产商代收取,供热站只负责免费为用户拆装水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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