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份到海润天通咸水沽收费处缴纳暖气费。对方无理由和原因拒绝给我签供热合同。我找他们单位投诉若干次后无果,请领导帮助。
费用已经交完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建委处理。
据反馈,因您的房屋为新购置的二手房,需签订新的供热合同。经区供热办协调,海润天通供热公司已和您签订了新的供热合同,您表示满意。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