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天房彩郡二期在10月10日交房了,我是2号楼业主,物业给我们电话要我们收房子必须带10000元去,其中包括装修保证金4000元,取暖费、垃圾清运费、1年的物业费,对于除了装修保证金的其他费用倒还算合理,但是请问这个4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有啥依据呢,这个对于这个限价房项目是不是太多了啊,大家都表示很难承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房管局处理。
据反馈,经物业公司与您协商,降低了装修保证金至2000元。房管局已电话答复您,您表示满意。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