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3年抽签进城教师。我们有支教两年的任务,分两批进行。一批支教两年后回城里小学,另一批先在城里小学工作两年后再支教两年。现在,支教教师路途远没有农村教师补助,而在城里工作的教师路途近有补助。况且,当时有的老师问及路补问题校方不清楚。选择先支教后支教只是在学校内部举手通过,互相协调。如果这样对先支教教师显然不公平。去年我们向学校反映了这个问题,学校说向局里反映了,给我们的答复是“定岗定编时算”。一年过去了,今年新分的支教教师和我们一样人事关系在城里却有每月200元的补助,而我们还是没有补助。我们又问学校,学校说给我们反映了。“我们先支教教师人事关系在城里,不享受农村教师补助。”但我们做的是农村教师的工作,每天往返100多里路,班车车费16元,还不算倒车坐公交。为什么同是支教教师待遇不一样?2013年全体支教教师期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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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