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2007年毕业时把档案存放在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2013年6月失业后在开发区社保凭着存档协议个人缴纳了2013年12月为止的社保。2014年9月底为了缴纳保险再联系人才时政策今天有变化不能开存档协议,所以在开发区不能缴纳2104年社保了。强制性让我调走档案。
要保持档案干部身份只能调到市里人才服务中心,可是人才不能补缴保险(1月~9月),让我左右为难,不知道怎么办?
请问开发区人才今年1月开始不能保管外地户口档案之事,通知到个人了吗?为什么到9月底主动问了才能知道,从而影响我1~9月社保缴纳。
请尊敬的领导,帮我解决问题吧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处理,由于信件流转办理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也建议您拨打开发区服务热线25201111反映具体问题,他们也将为您提供帮助。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