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科学历,27岁,户口目前在新疆,档案在上海的人才服务中心(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工作,户口回原籍),今年3月份来天津工作,目前在市科委下属的一家单位工作(河西区),在天津没有自住房,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但是我们单位和挂靠的人才没有集体户,我该如何办理人才引进?是否需要先将档案移回户籍所在地?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