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户口,我爱人是军人,我目前正在申请办理随军,户口本原件上交我爱人单位的上级办理部门,因为审批时间长,暂时拿不回户口本原件。我在天津申请生育二孩时,计生部门要求我提供户籍信息表或可以证明我户口没有迁移的证明。我给户籍处去过电话,户籍处查询后告知户口没有迁移,但拒绝给我打印户籍信息表,请问我该去哪里开具证明我的户口没有迁移的证明?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