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在瑞益园买的房子 上学划片归晨昌路小学我的孩子在2009年1月27日出生 应该2015年上小学 在今年9月20号去学校报名 学校规定需要的材料我们都有只是社保 我媳妇只有两个月的不够一年的 我有2012年9月-2013年8月一年的后来由于身体原因一直在家休息 我媳妇由于孩子大点了才在今年7月开始上班 所以社保才只有两个月的 但学校规定社保必须是2014年8月份之前满一年的 按理说我的那一份就符合条件 但学校说不行 必须补齐13年9月到14年8月的 还有就是房本是我的名字即使我媳妇的社保补够一年居住证跟房本名字不是一个人的也不行 如果孩子不能登记就上不了学 但老家确实无人照顾 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能给与答复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了解,按照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登记要求,务工证明:居住证持有人与本市企业或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五险”或者“三险”)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有正式工作的居住证持有人社保年限没有一年以上的要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