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感谢您抽时间来看我的留言,在2007年的时候我在西青区金旺南里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买时是新房,在售楼处买的,房子在西青区房管局有备案,也有房管局发的房本,当时没太了解,现在国家出台了很多有关小产权的政策,很担心,请问一下,金旺南里有可能像大寺那样转成大产权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4年9月30日
您好!经调查,金旺南里为李七庄街蔡台村村民委员会建设的村民住宅项目,该项目占用土地为该村集体土地,村委会将项目房屋还迁给该村村民,区房管部门依申请给村民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有关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且只能向本村村民出售,并办理完毕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后才能在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