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贴出公告让缴费,是开发商要收还是供暖部门要收,一个小区会存在有商有民的现象吗?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蓝庭公寓供暖商改民用不属我区建委供热办管辖,热电公司也没有接手,在未移交前,还属于开发商管理。相关负责人就此问题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做出解释。
东丽区政府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