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远洋城6期滨渝花园小区乱收停车费,不公示收费标准和合法手续,并且不开具发票,我们所有业主都愿意作证。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了解,地上停车位是规划建设时配套车位,费用也是由开发商定的价格。 地下停车位是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时的配套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购买地下车位的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关费用。如您认为价格不合理,可以拨打物价局热线12358进行投诉。关于发票问题,建议您拨打税务热线12366咨询政策。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