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您一下,我司因施工原因进驻滨海新区,施工计划采集地下水作为潜水钻机桩基施工使用,日出水量约1000方(水为弱腐蚀酸性水,不可饮用),想在现场临时打井取水使用,计划井深约70米(临时使用),若采用自来水,有悖节约用水条例且资源浪费,咨询当地法律法规,如若采用自来水是否违法节约用水条例?现场打井临时取用地下水是否合法?敬请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到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咨询相关政策,地址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联系电话66897777。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