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3月在津南区八里台镇龙郡家园购买5号楼205室住房一套,2014年5月房屋交付验收时发现主卧及卫生间玻璃有缺损和划痕,纱窗有破损,交房手续全是开发商委托物业办理,物业说7月1日前解决,至今未处理,回答说快了,一直不落实,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新建商品房质量问题应在7日内解决,现在快入住了还未处理,望政府督促开发商和物业尽快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切实按规定办事,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建委处理。
据反馈,开发商定于9月底完成维修,建委已与您电话联系,进行答复,您表示满意。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