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
我们是一批大学生公益岗,从事一线居委会已经有4-5年了,对于此次天津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我们积极报考参加,但就年限认定问题,我们不甚明白,还望在政民零距离这个百姓平台得到解答。
我们是最早一批大学生公益岗,从上岗那天至今一直在居委会工作,期间我们积极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的考试,部分居委会公益岗人员已经通过助理社工师和社工师的考试。请问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年限是否计算在居委会年限在内?因为这和我们日后的报酬息息相关请在此解答。
我们报考全国(初、中级)社工师,都要经过资质审核,我们也有居委会、街道办两级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如果民政部门认定不可以将居委会工作年限计算在内,请问这是否与报考全国社工证时资格审核相矛盾呢?
还有,在此次优先录取条件中还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优先录取”请问他们之前在居委会工作的年限是否计算在内?
我们在此次报考时也咨询过各区的民政部门共工作人员,有说我们需要先进入系统的,有说需要到街道开证明的,还有说要听上面安排的。回答含糊,说法不统一,希望天津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可以给我们一个正面明确的回答,让全市各区的居委会公益岗看到政府的执政方式不再是相互推诿。
最后,请各位领导可以倾听广大公益岗的心声,落实我们的年限问题,毕竟我们把最美好的青春留在了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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