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租住华鹏里,二轻储运部企业产住房,房租由二轻储运部房产组上门按季收取,尽管企业困难只收租不维修。后来该企业调整退出了,无人管理了,不知将该住房产权移交给了哪个单位,是上级主管部门,还是房管局还是房产经营性公司?移交手续合法合规么?曾有人上门收取房租重新更换房本,也不敢完全相信。如果合法,接手的产权所有人出售产权吗?求政府权威性解答。
尊敬的田志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已联系区房管局、春华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并排人员与您联系,沟通、解释相关事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