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计生委领导:
依据法律法规,如下:
业务名称:我市居民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申请条件:夫妇双方均为本市居民且在我市居住。
所需要件:办理时需出具5项基本证明:(1)妊娠诊断证明、(2)结婚证、(3)户口本、(4)身份证、(5)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
办理指南:夫妇双方均为本市居民且在我市居住的,到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是否可以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
为什么总让我们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理上述五项基本证明之外的手续,我不明白为什么办生育服务证,还需要去公安部门申请变更婚姻状态,我提交的结婚证不能说明问题么?为什么还需要我们去听课,听什么课?
办理这些为什么不列举到办理所需要件中,而且在市计生委网站上预约,都六天了,依然显示预约中。
市人口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和 市人口计生委关于集中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是否指示表面文章?
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育服务证预约系统管理制度》的通知 也是做给上面看的?
我要求按照办理流程所需的5项基本证明到街道计生委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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