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1.天津市区内在使用的废旧电池回收点有哪些?是否方便市民对于 旧电池的回收?
2.现在废旧电池回收后怎样处理?
3.废旧电池回收是否有法可依?未来是否有计划推行垃圾分类?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废旧电池处理问题,现答复如下:
现在的家庭用一次性废旧电池,已不属于危险废物,可随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关于垃圾分类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容部门。
天津市环保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