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9月1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目前,小东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相关问题以《关于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补偿费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东丽政发[2004]14号)等文件为政策依据。经核实,您的女儿属于随非资格家长落户本村、另一方家长落户外村的情况,东丽政发[2004]14号文件中未涉及该类人员的资格界定问题。经街道研究决定,对于该类情况的人员由村资格认定小组自行界定。现村资格认定小组已将您女儿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街道留档,认定结果将在村资格认定小组研究后确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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